有咔相机 - 服务条款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6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26日

欢迎您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和服务。

有咔相机是一款在智能手机上安装的新型相机软件,为用户提供优质丰富的滤镜效果和轻松、智能的拍照服务,由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公司”)开发并运营。有咔相机提供的特色体验包括并不仅限于基于手机的实时处理视频、图片服务。有咔相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有咔相机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咔相机 – 隐私政策》)对软件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信息隐私政策做详细说明。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开始使用有咔相机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有咔相机 - 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 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您将可能无法正常使用(以下统称“使用”)有咔相机。一旦您开始使用有咔相机,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有咔相机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咔相机 - 隐私政策》)的约束。

一、产品适用人群

我们允许年满12周岁的用户使用。如果您在12周岁至18周岁之间,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仔细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在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有咔相机。

我们对用户的其他条件不做限制,但您在使用我们服务的同时,也代表您将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或社会风俗,您将为此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

二、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

2.1 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指公司及其关联方通过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有咔相机”的一款在智能手机上安装的新型相机软件,为用户提供优质丰富的滤镜效果和轻松、智能的拍照服务。

2.2 您使用软件及相关服务时,可以通过预装、公司已授权的第三方下载等方式获取有咔相机客户端应用程序。若您并非从公司或经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的,公司无法保证非官方版本的有咔相机软件能够正常使用,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无关。

2.3 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获取、下载、安装合适的版本。

2.4 您可根据自行需要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更新有咔相机版本,如您不再需要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自行卸载。

2.5 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公司将不定期提供软件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为保证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提升用户服务,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更新或部分服务内容更新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示用户,用户有权选择接受更新版本或服务,如用户不接受,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继续使用。

2.6 除非得到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复制、传播、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2.7 您理解,您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需自行准备与软件及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手机等),一旦您在其终端设备中打开有咔相机软件,即视为您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为充分实现有咔相机的全部功能,您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您理解由您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2.8 公司许可您个人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占地和非商业的合法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该些权利时须另行获得公司的书面许可,同时公司如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三、禁止发布的内容

3.1 用户不得在有咔相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不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3.2 用户不得利用有咔相机帐号或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有咔相机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一)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二)含有辱骂、恐吓、威胁内容的;

(三)含有骚扰、垃圾广告、恶意信息、诱骗信息的;

(四)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五)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六)含有其他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四、个人信息保护

4.1 我们与您一同致力于您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公司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使用有咔相机的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有咔相机 – 隐私政策》的前提下,获取、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4.2 公司将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有咔相机相匹配的技术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您的信息被不当使用或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并为前述目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4.3 在您使用有咔相机的过程中,我们承诺不会在未经您明确授权同意前,收集或使用您各类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您理解并同意,对因您的自身原因引起前述重要资料的泄露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4 未经您本人事先明确的授权同意,我们不会向除公司及其关联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一)您自行向第三方共享的;

(二)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三)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和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披露或提供,或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前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对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将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审慎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行政、司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有咔相机”其他用户、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或为“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等(不包括违反《有咔相机 – 隐私政策》中所做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对外公开或提供个人信息);

(五)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 如有咔相机包含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您知悉并理解,运营该等服务的第三方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我们特别提醒您,需要认真阅读该等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条款,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该等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有咔相机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咔相机 – 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公司对任何因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请参看《隐私政策》。

五、法律责任

5.1 如果我们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们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举报和投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帐号封禁 、设备封禁 、功能封禁 的处罚,且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5.2 因违反本协议被封禁的用户,可向有咔相机团队的发送邮件supportfaceu@bytedance.com进行申诉。我们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自行合理判断决定是否变更处罚措施。

5.3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4 您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应当足额赔偿我们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5.5 公司尊重并保护法人、公民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知识产权

6.1 公司在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内容)。

6.2 公司为有咔相机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

6.3 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私自使用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咔相机”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更多说明

7.1 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会持续完善,并在软件测试和对外发布过程中,持续改进和调整。我们会将完善后的条款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发布,并主动通知您查阅。前述完善后的条款一经正式发布,即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等同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完善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有咔相机,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如果您对修改后的条款存有异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有咔相机。

7.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按照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7.3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若您因本协议与公司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应将相关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4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提供的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您理解,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及其他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7.5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中断、中止或终止有咔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而无须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7.7 无论因何种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时,其余内容仍继续有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我们所有。